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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作者:徐晓钏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配置资助资源,结合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我院开展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2023-2024学年度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为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等相关工作提供依据。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注册学生

二、认定标准、依据及档次

(一)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认定档次

比较困难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只能承担一部分学费和生活基本费用。

特别困难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基本无法缴纳学费和生活基本费用。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

1线上申请

系统开放时间:915日-9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登录学工系统(https://stu.sztu.edu.cn),由“流程大厅→困难生申请”进入界面,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深圳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PDF版)及其它证明材料(图片或扫描件均可),点击“办理”完成线上申请。若信息填写有误、需修改,可在未被审核前撤回修改;但应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

2提交纸质版材料

请学生于921日前将《深圳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C1-804办公室。

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证明材料可参考以下范围:

1)相关证件,如扶贫帮扶手册、低保证、五保证、特困职工证、下岗证、残疾证、烈士证等;

2)本人或直系亲属患病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票据;

3)家庭遭受灾害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受灾证明,如无受灾证明的则不需另行提供;

4其他相关证明。

(二)学院认定

1审查评议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工作小组通过座谈、走访、查阅材料等方式相结合审查学生实际情况。在审查学生申请材料时,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第二章的规定和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重点审查学生申请理由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2学院公示

109日前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3线上核实

1013日前,学院学工部根据认定工作组确定的名单及档次,线上核查学生所填报信息并提交学校学工部核定。

4报送材料

1016日前,学院将《2023202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及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学工部。

(三)学校核定及公示

学校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与档次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如有违反《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者,学院有权取消其获助资格(含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其它资助),收回资助资金,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全校或纪律处分。

2.学生应当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生应及时告知学院,经学校审核后做出调整。

3.学院将规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过程中的各项环节,注重保护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受助学生人格尊严。


相关文件链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未来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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